赵先生:我有个朋友在上海做生意,今年3月份,他打电话向我借5万元钱,说是用于生意周转,并承诺两个月之内还清。我当天就通过银行向他的账户汇去5万元。但现在已经10月份了,他还没还钱。我多次索要,他都以各种借口搪塞。现在我准备起诉到法院,但我手里没有借条,只有银行的汇款凭据。请问万一他否认借款事实,我该怎么办?
唐律师:你手中的汇款单据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凭汇款单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你的借款。如果他以汇款单据中所汇的钱不是借款为由抗辩,那么他要承担举证责任。
乔女士:我和丈夫离婚3年多了,孩子一直由我抚养,根据离婚时签订的协议,男方需承担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3年来,男方从未拖欠过抚养费,但他多次流露出经济压力太大的意思,还说等孩子18周岁以后他就不管了。但是孩子18周岁时肯定还在上大学,开销将比现在更大,请问那时,我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学费吗?
唐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这一期限并不是绝对的,该《意见》第二十条同时指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须负担必要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你孩子18周岁以后,如仍在校就读,可以要求其父亲给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双方可协商确定。
吴先生: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私房,现该房被拆迁,得到一套拆迁安置房屋。我和弟弟就该房屋的处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房产局现拒绝给该房屋办理产权登记,请问该怎么办?
唐律师:由于该房屋是你父亲的遗产,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在所有继承人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房产登记部门才能根据继承人之间的协议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继承人达不成一致,房产登记部门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要解决这一问题,你只有到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要求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根据生效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