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新余市民黄某到孔目江公安分局欧里派出所报案称,一个多星期前,他的同事刘某向他借摩托车,并承诺第二天便归还。谁料刘某把车骑走后不但久久未还,而且连电话也没有一个,连人带车玩起了“失踪”。昨日上午,心中焦急的黄某再次打电话向刘某索要摩托车。这次刘某接电话了,但要黄某将500元钱打到他卡上,才归还摩托车。黄某听后就蒙了,缓过神后又气又急,认为刘某在对他实施敲诈,于是报警。
民警按黄某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刘某,不料刘某却在电话里向民警诉苦。原来,半年前,黄某向刘某借了500元,后来刘某多次催要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刘某心生一计,才发生了上述“敲诈”之事。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刘某将摩托车归还黄某,黄某偿还欠刘某的5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