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问:王某借了我的20万元去做生意,但由于失误亏了本。我多次要求王某还钱,但其总是拖着不还,并且他还与他的妻子假离婚,把几乎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妻子,并约定所有的债务都由王某承担。我应该怎样做?
成都讨债公司: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本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所有,若王某依旧不还你的钱,你可以在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