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债务,李先生和欠自己钱的朋友商讨,李先生把房产假装卖给该朋友,再由朋友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把贷来的款还自己。没想到,朋友贷到款后玩失踪,而欠银行的钱却一分没还。最近,李先生被银行告上了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03年,李先生的朋友吴成来找他借钱,看在十几年的交情份上,李先生就借了6万元给吴成。但一年借款时间到,吴成表示无力偿还。所以两人达成以上共识。04年12月,他们办理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银行的贷款发放下来以后,吴成总共拿了8万块,其中的6.3万元还了李先生的债务。但在去年6月15号,银行向李先生邮寄了还款通知书,原来吴成贷到款后,一分钱没还给银行,他从银行拿到的贷款加上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总共涨到了11万元。
去年9月20号,银行拿着与吴成的公证债权文书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房产。李先生立刻拿出与吴成的另外一份协议。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这个房产已经转到了吴成名下,因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悲情的李先生最终替吴成垫还了8万块,剩下的3万块以每月偿还500元的方式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