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应当规范亲子鉴定程序
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在民间机构做亲子鉴定,结果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若司法程序的确需要做亲子鉴定,也应该到司法机关认定的机构去办理。
有关亲子鉴定,我国当前尚无任何法律规范他的程序和效力。夫妻两方私下做亲子鉴定是被允许的,法律是承认拥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开出的证明。但若是单方面的鉴定,作为证据传到法庭上很容易被对方提出质疑然后推翻。而一些民间鉴定机构说本人不用到场,只需有毛发、唾液等样本便可以进行鉴定的说法,是相当不负责任,因为在物品传递的过程中,这些材料很可能被他人的DNA信息“污染”,得出的结果也不具有说服力。
有专家表示,从法律技术角度来看,亲子鉴定能帮助司法部门、公安部门查案。同时,国家对亲子鉴定程序的管理应当更加严格,要制定出相应的程序性的鉴定法案,让鉴定工作既可充分保护公民必要的知情权,还能保护儿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还能维护家庭稳定。此外,鉴定机构不能只看到眼前利益,要充分做好来进行鉴定的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尽量打消疑虑,还要做好双方的情绪安抚相关事宜,这可以尽量避免鉴定结果出之后发生悲剧。